新闻中心
61家出版单位被列为首批实施企业
发布时间:2013.10.09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阅读:179次
本报讯 (记者闫松)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按照统一行业标准和开发的要求,分年分批推动中央文化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推进传统内容生产业务流程再造,提升企业数字出版能力,为建设数字内容资源投送与运营服务平台奠定基础。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法律出版社等61家出版单位被列为第一批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实施企业。
通知对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资本预算编制范围作出规定。资本预算将按各中央文化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总投资一定比例支持企业项目建设,以资本性支出方式增加企业实收资本。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内容资源建设。应按实际需求实施内容资源数字化加工,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提供的资源数字化加工估价参考测算总投资金额、资本预算申请金额,提供待加工资源目录。二是软件配备。对于数字化转型升级所需软件系统,将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应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提供的软件系统估价参考,选择所需软件,按照估价单价提出采购数量,测算总投资金额、资本预算申请金额,编制软件需求目录。三是硬件购置。应在分析现有设备状况、所选择软件对硬件运行环境要求的基础上,提出硬件需求,主要包括专用设备、通用设备以及相配套软件系统。企业参考政府采购目录价格或市场询价编制资本预算,提出总投资金额、资本预算申请金额以及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和软件系统需求目录。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数字出版司在有关说明中指出,相关企业应当结合自身数字化进程、数字出版业务积累的实际,实事求是地提出在软件系统方面的需求。应当在数字化加工软件、内容资源管理系统、编辑加工系统、产品发布系统中选择。所需基础性硬件设备包括通用硬件设备(含与之配套的系统软件)及专用硬件设备。
纳入第一批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实施的中央文化企业应在10月21日之前向中央文资办报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的资本预算支出项目计划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