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新闻出版十件大事

发布时间:2014.01.02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阅读:150次

刚刚过去的2013年,新闻出版业大事多、变化快、改变大。本报编辑部特从中评出2013新闻出版十件大事(以事件发生时间为序)。

1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挂牌。3月10日,国务院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交审议机构改革方案,将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职责整合。3月22日,由原新闻出版总署、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整合而成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挂牌。

2 数字出版产业总产值两年翻番。7月,第五届中国数字出版博览会宣布,我国数字出版产业总产值达到1935.49亿元,而这一数字在2010年仅为1051亿元,两年时间翻了一番。

3 全民阅读立法列入国家立法计划。8月,为加快保障公民基本阅读权益立法进程,《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列入国务院2013年立法计划,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标志着全民阅读立法工作又向前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4 政府发力扶持实体书店。8月,财政部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开展实体书店扶持试点工作,北京等12个城市纳入首批扶持试点城市。11月,中央财政下拨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48亿元,新增扶持实体书店项目。

5 出重拳整治少儿出版物市场。9月初至10月底,一场旨在重拳整治少儿出版物市场的专项行动在全国展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依法查处一批含有违法违规内容的少儿出版物及相关单位。同时开展专项行动,加大对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6 全国新闻采编人员进行岗位培训。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记协等单位开展整治“有偿新闻、新闻敲诈”、整治“四假”、打击网络谣言等专项治理行动。11月,总局开始对全国25万余名新闻采编人员展开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新闻法规、新闻伦理、新闻采编规范等方面的培训。

7 颁布实施多个版权保护法规。12月1日,教科书法定许可支付报酬办法正式实施。此前,国务院新修改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已于201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8 规范党报党刊发行,十余种报刊被查处。12月,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通知,要求严格规范党报党刊发行工作。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总局查处了10余种报刊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违规发行行为,并责成有关部门和报刊出版单位立即整改。

9 主题出版社会反响热烈。全国出版单位紧紧围绕中国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集中推出3000余种主题出版选题,取得积极社会和市场反响。其中,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和学习辅导读物年内发行量突破1000万册。

10 总局教育实践活动显实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整治“四风”问题。坚决停办一批展会和论坛,集中清理一批多年积压的审批材料;填报事项减少了近40%。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