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发布2013年出版物质检结果,总合格率96.3%

发布时间:2014.02.25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阅读:128次

 

◆今年将对问题严重出版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理 ◆对连续两年质量不合格者取消相应出版资质

本报讯 (记者章红雨)2月24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京召开“2013年出版物质量保障年”图书质量检查情况通报会,就总局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抽查发现的12种不合格图书、各省出版行政部门抽查发现的72种不合格图书,向社会通报。这是总局将2013年确定为“出版物质量保障年”以来,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中小学教辅图书、文化科普类图书和少儿图书为重点的图书质量专项检查结果的公布。

据质检中心主任王冰介绍,本次检查活动分出版单位自查、各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中央出版单位主管部门抽查及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抽查三个阶段。检查范围包括31个省(区、市)、军队系统及41家中央部委所属的580家出版单位上一年度出版的中小学教辅图书、文化科普类图书、少儿图书和其他图书。被抽查的图书有2300多种,编校质量总合格率为96.30%。

《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了解到,84种不合格图书中差错率最高为6.26‱,最低为1.13‱。差错原因主要包括一般性字词差错、不符合相关标准的文字差错、知识性和逻辑性及语法性差错等方面。其中,一般性字词差错是本次图书编校质量检查中错误最多的因素。主要包括别字、错字、漏字、多字等,如,“恳请”误为“肯请”,“渡过难关”写成“度过难关”等。而不符合相关标准的文字差错,主要是未按照《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要求使用推荐词,如,将“模仿”写成“摹仿”等;未按照《汉语拼音方案》和《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规定使用汉语拼音,如,多音字错误,将“不知不觉”错误注音为“bù zhī bù jiào”等。

“通过媒体统一向社会发布出版物质检结果,公开曝光质量不合格图书,定期发布质检结果,是对出版单位的一种警示,也是对广大读者的一个交待。”通报会上,总局出版管理司副司长王然在介绍2013年出版管理工作情况时如此表示。

针对2014年出版物质量专项年工作,王然表示,将继续开展深化少儿出版物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检查群众反映强烈的少儿出版物、教辅类读物、低俗类出版物和跟风炒作的出版物。定期公开曝光不合格出版物。对问题严重的出版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理。对连续两年图书检查质量不合格的出版单位取消其相应的出版资质。

另据记者了解,除本次通报会公布的84种不合格图书外,随后总局还将公布2014年深化少儿出版物市场整治专项行动中第一批7种质检不合格图书及处罚决定。

短评

严守出版物质量生命线

□本报评论员

质量是出版物的生命线。公开曝光质量不合格图书,是对出版单位的一种警示,也是对广大读者的一个交待,更是对出版物质量的高度重视。对不合格图书产品就应该如此曝光,不留情面。

出版物作为精神产品,具有传播知识、传承文化的功能,离开质量,一切都无从谈起。3.7%不合格出版物正如劣质食物对人体造成伤害一样,即使只是一小部分,也会损害行业形象,给读者带来危害。出版单位必须把高质量放在首位,这是由精神产品的特质决定的,也是出版单位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的根本之道。出版单位必须把提高产品质量意识贯穿到每一个出版环节、每一部图书中。

减少不合格产品,关键是要提高责任意识。当下的一些出版社,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盲目追求出版短平快,置社会责任于脑后,才导致了不合格产品的出炉,这种现象当引起出版界的警醒和重视。作为精神产品的生产者,出版单位要时刻将“质量”二字视为悬在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严守出版物质量生命线,树立牢固的质量意识,把好每一道关,为读者负责,为文化传承负责,不负社会和历史重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