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加强新闻出版展会管理严把质量关导向关

发布时间:2014.03.20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阅读:123次

 

本报讯 (记者涂桂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下发通知,从规范管理程序方面,加大对新闻出版展会的管理力度。

通知指出,个别展会存在着疏于管理,一些导向不好、格调低下、粗制滥造的违规出版物甚至盗版和非法出版物夹杂其间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出版物市场秩序,侵害了广大读者权益。

通知强调从三个方面加强新闻出版展会管理:

一是严格履行报批程序。主办单位应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并将展会举办时间、地点、参展单位等信息提前告知所在地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各类新闻出版展会展示展销境外出版物,必须按照出版物进口、销售及展览有关规定报总局批准,并严格按照审批范围进行展览。

二是严格履行主办责任。展会主办单位要加强会前检查,对存在导向不好、选题低俗等不良倾向和编校质量问题的出版物,应要求参展单位予以下架;对于含有《出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违禁出版物和被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明令查处的违规出版物,以及盗版、非法出版物一律下架封存并及时报告所在地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三是严格进行展会监管。各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参展单位资格审查。对存在未按规定履行重大选题备案、被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明令查处、侵犯知识产权及质量低劣等问题的违规出版物及盗版、非法出版物,一律予以查扣,对展示展销此类出版物的参展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按规定追究展会主办单位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