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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书香工程正式立项
发布时间:2014.12.09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阅读:207次
本报讯 (记者王玉梅)12月5日,《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获悉,作为新闻出版业唯一进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重大项目,丝路书香工程日前正式获得中宣部批准立项,由总局组织实施。
丝路书香工程规划设计到2020年。2014年的重点项目包括5大类8项,分别是重点翻译资助项目、丝路国家图书互译项目、汉语教材推广项目、境外参展项目、出版物数据库推广项目等。
总局进口管理司负责人张福海介绍,实施丝路书香工程,旨在加快推动中国精品图书、汉语教材在丝路国家出版发行,搭建我国对丝路国家的图书版权贸易平台、出版信息资讯平台,形成与丝路国家新闻出版资源互联互通、内容共同发掘、渠道共享共用的发展格局。
重点翻译资助项目明确提出,将对丝路文化精品图书、中国主题图书、传统文化图书、优秀文学图书和原创少儿图书的翻译推广给予重点资助。在此之前,将对64个丝路国家翻译出版的中国图书进行全面调查统计;建立基本书目库,集纳古典、近现代和当代图书精品,向丝路国家推广。
丝路国家图书互译项目也明确提出,要与丝路国家新闻出版管理机构签署政府间互译协议,按照政府资助、出版企业市场化运作的方式,遴选一批经典图书和优秀当代图书互相译介到对象国出版发行。2014年,该项目重点推动与沙特阿拉伯、科威特、哈萨克斯坦、蒙古国、斯里兰卡、摩洛哥等6个国家建立双方经典作品和优秀当代图书互译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一些单位及早谋划,相关项目被直接纳入丝路书香工程。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云南大学出版社、北京龙之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4家单位提出的丝路国家汉语品牌教材建设与传播项目、印度汉语学习网项目等成为汉语教材推广类首批项目。同方知网提出的中英文丝路文献数据库多国合作项目,也被列为出版物数据库推广类的首批项目。此外,在境外参展方面,工程也明确提出,要通过政府搭台、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组织重点出版单位参加丝路重点国家书展,搭建中国图书版权交易平台,在条件成熟的国家,还将择机举办中国主宾国活动。
张福海表示,丝路书香工程是一个开放性的平台,希望更多有志在丝路国家推动交流合作的单位参与其中,具体项目申报办法将陆续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