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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召开机关部门及部分直属单位“一把手”述责述廉会议
发布时间:2014.12.23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阅读:110次
本报讯 (记者章红雨 李明远)12月19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北京复兴门办公区和宣武门办公区分别召开述责述廉会议,机关部门及部分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作汇报。中宣部副部长、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局长蔡赴朝,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蒋建国分别主持会议并讲话。
总局党组成员、中纪委驻总局纪检组组长李秋芳,总局党组成员宋明昌分别对述责述廉情况作点评。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直属机关临时党委书记孙寿山与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局属社团主要负责人签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田进、童刚、吴尚之,总局党组成员、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台长王庚年,总局党组成员、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台长王求出席会议。
蔡赴朝指出,总局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态度坚决、行动有力、落地有声,取得的效果有目共睹。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总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还有差距。召开部门单位“一把手”述责述廉会议,表明总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鲜明态度。从今年开始,总局将把“一把手”述责述廉制度化,提升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的主体责任意识,真正担当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蔡赴朝就落实主体责任提出5方面要求:一是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二是明确主体责任内容,要切实执行总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把主体责任细化,并就监督、检查、考核提出具体措施。三是做到制度措施有力。落实主体责任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要从一个个具体问题入手,采取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制度措施,使责任落地。四是“一把手”要发挥示范作用。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必须强化“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责任意识,以上率下、以身作则,落实主体责任。示范不仅要体现在履行主体责任上,也要体现在廉洁自律上。五是全力支持纪检组织履行监督责任。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全力支持纪检组织开展工作,对纪检组织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建议要高度重视,对纪检组织独立开展的监督执纪问责要大力支持,并带头接受监督。
蒋建国指出,须从5方面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一是“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要管好自己、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推进工作。二是持续传导责任和压力。抓早抓小,抓教育,抓预防;在业务工作安排、设计、监管上,要考虑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同步推进;要抓苗头、抓倾向,不能让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不能使党的事业“因小失大”。三是主要领导要敢抓敢管,带头示范。“一把手”要以身作则,把各种规定动作示范到位,旗帜鲜明地表明决心态度,在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的过程中,形成上行下效、各负其责的良好氛围。四是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对纪律有敬畏之心,养成遵守纪律的好习惯,并建立报告制度。要结合工作实际,立规矩、定标准,以严格的措施管住干部,确保党的纪律成为刚性约束。五是真正负起对社团的主管责任。总局对协会管理要责任明确,要建立联席会议,要按照中央规定严格执行换届制度。
蒋建国强调,“一把手”要在认识责任、敢于担当、率先垂范、廉政管理上,常抓不懈、积极作为。要做到“三不能”:一是不能小看党风廉政问题,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党的话,跟党走,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二是不能低估党中央的政治决心,反腐倡廉、改进作风,是关系兴衰成败的抉择,是党中央科学理性的决策;三是不能放松对自己的要求,要防止“小干部、用小权、帮小忙、收小钱、出大错”,要正确认识自己,把握好自己。
李秋芳在对述责述廉情况点评时表示,按照总局党组的要求,总局各部门单位重视落实主体责任,呈现良好态势,“一把手”述责述廉态度认真、言之有物,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了业务管理流程之中,依法行政,约束权力,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取得明显效果。但需要进一步查找显在和潜在的管理漏洞,强化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重视行为教育,完善运用制度,推进源头治理。宋明昌在对述责述廉情况点评时表示,总局各部门单位要严守政治纪律、严守廉洁纪律、严守财经纪律。要加强法规学习,促进廉政建设,做到有检查、有整改、有问责,实现保制度、保质量、保效益、保廉洁。
总局各司局主要负责人、党支部纪检委员,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局属社团秘书长、党组织书记,中央纪委监察部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及直属机关党委纪委、人事司干部160多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