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形成书香校园 带动全民阅读
发布时间:2015.06.03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报 阅读:120次
《意见》明确提出
●到2020年,我国绝大部分中小学将建有图书馆
●鼓励用图书、报刊布置走廊、教室等,形成学校在“图书馆”中的良好氛围
●鼓励中小学图书馆向家长开放,提倡学生和家长共同读书、读同一本书
本报讯 (记者范占英)近日,教育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期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工作的意见》,以指导中小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形成书香校园,带动全民阅读。
《意见》提出,到2018年,有条件的地区要按照学校建设标准补充新建图书馆,改善不达标图书馆,不具备条件的农村中小学、教学点要建有图书柜、图书角。到2020年,绝大部分中小学要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建有图书馆。基本形成中小学图书馆与公共图书馆、高等学校图书馆馆藏资源共享格局,带动全民阅读,助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学习型社会和书香社会建设。
《意见》确立了6项重点任务:一是推进基础条件建设。要求各地加快推进建设,逐步将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为设施齐全、功能完备、运转顺畅、服务便捷、使用高效的育人阵地和重要课堂。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利用图书、报刊布置走廊、教室等边角空间,倡导学生自主管理、诚信取阅,形成学校在“图书馆”中的良好氛围。二是确保馆藏资源质量。教育、文化和新闻出版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专家学者、文化工作者和出版发行单位,为中小学生创作更多富有教育性、启发性,符合年龄特点、品种丰富的优质出版物。各地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中小学图书馆藏书复本量标准及馆藏定向补充和剔旧原则。要制定增剔工作计划,确保剔旧后每年至少生均新增一本纸质图书,确保实现生均纸质图书册数达标。三是规范馆藏采购机制。要求各级教育、文化和新闻出版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多方参与的采购机制,共同把好中小学图书馆馆藏采购质量关。新闻出版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加强监管,严格审查参与中小学图书馆馆藏招标采购单位资质,严禁盗版图书等非法出版物及不适合中小学生阅读、价格虚高的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进入中小学图书馆。四是不断提高信息化水平。要求逐步实现管理信息化和服务形式网络化,探索动态实现区域内图书馆纸质图书、报刊的联合采编、公共检索、馆际互借等功能。
五是充分发挥育人作用。推进图书馆与学科教学有效结合、深度融合,培养学生搜集、整理、分析和选择信息资源的能力,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六是带动书香社会建设。提倡小学生每天课外阅读半小时,中学生每天课外阅读一小时。鼓励中小学图书馆向家长开放,提倡学生和家长共同读书、读同一本书,营造良好阅读氛围。
《意见》还对落实经费保障、强化队伍建设、纳入督导评估、加强组织领导等保障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意见》是在贯彻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倡导全民阅读,建设学习型社会”的精神,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与核心竞争力的大背景下制定出台的。广大中小学生既是全民阅读的重要群体,也正处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培养阅读兴趣、阅读习惯、阅读能力的黄金年龄阶段,做好中小学生阅读工作,需要推进“书香校园”建设,建好、用好中小学图书馆。
《意见》中有不少新颖的、受欢迎的提法和理念。比如,鼓励“形成学校在‘图书馆’中的良好氛围”,提倡“学生和家长共同读书、读同一本书”。另外,《意见》还提出中小学图书馆要主动探索向社区、社会开放,农村中小学图书馆要发挥辐射作用,采取有效措施服务农民文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