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 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发布时间:2015.06.08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阅读:117次

 

 ■《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指导标准(暂行)》下发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地方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标准化建设给予补助支持

 ■推动广播电视节目创新创优,推进影视剧精品创作生产

 ■支持“三农”、教育、就业和改善民生各类读物的出版,鼓励盲文出版、开发视听读物

 ■推动上星电视频道整频道全时段播出同步加配字幕,重点新闻节目增加手语同步播出

 本报讯 (记者章红雨 孙海悦)6月5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京举行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新闻通气会,会议就总局日前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向与会媒体作了通报。

 总局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吴保安介绍说,《实施方案》是总局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切实提升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水平,推动新时期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繁荣发展背景下印发的。《实施方案》的重点任务是:以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导向,围绕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看电影等群众基本文化权益,进一步加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着力提高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产品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实施方案》从加快完善标准体系、深入实施重点工程、着力提高服务能力、加强科技创新和融合发展等方面,分别提出了要求。

 会议通报,目前,总局正在抓紧制定修改完善广播电视台、发射台、监测台和农村电影流动放映等设施设备的工程建设标准或技术标准。此次随同《实施方案》下发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指导标准(暂行)》,是在国家指导标准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细化了读书看报、收听广播、观看电视、观赏电影4个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暂行指导标准。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补助政策,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地方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标准化建设给予补助支持。

 总局还在立项、资金、人才、播映、评奖等多方面创新扶持方式,推动广播电视节目创新创优,推进影视剧精品创作生产,抓好重大主题出版和重点出版物规划,促进精品内容网络传播,加强公益广告传播。对特殊地区、特殊人群采取倾斜政策支持。例如,将对少数民族地区办好民族语言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加强地方涉农广播电视节目建设等予以支持和指导,继续实施少数民族新闻出版“东风工程”,支持“三农”、教育、就业和改善民生各类读物的出版,鼓励盲文出版、开发视听读物,推动全国上星电视频道整频道全时段播出同步加配字幕,推动有条件的上星电视台重点新闻节目增加手语同步播出,推动边远地区建设卫星数字农家书屋并加强广播电视节目覆盖等。

 此外,《实施方案》还提出,要加强广播电视台、发射台(站)、监测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应急广播体系,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加强公益性出版物出版发行,建设城乡公共阅报屏(栏),构建数字出版物传播平台等;要支持数字版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和优质文化信息内容资源及传播平台建设管理,促进高清电视、互动电视、交互式网络电视、手机电视等新业务和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型载体在公共服务领域中的应用等。

 《实施方案》要求各省根据地区不同和城乡差异,要加快建立健全与国家指导标准相衔接的具体实施标准;要按照分级负责原则,争取本级财政支持本地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设施和服务项目标准化建设,明确政府保障底线;要根据国家规划和有关要求,研究确定本地区统筹有线、无线、卫星3种方式,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的总体思路和推进方案,制定和实施中央和地方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和地方应急广播、全民阅读、阅报屏(栏)建设、数字出版、实体书店发展等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惠民工程项目的建设方案和实施计划;要进一步巩固、拓展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工程实施效果,推进农村固定放映点建设,推动农村电影放映工程转型升级,完善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工作,加强农家书屋和基层图书馆资源整合、互联互通;要进一步提高本地区民族语言广播影视译制制作和传输覆盖能力、民族文字和双语读物出版发行能力以及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无障碍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将农民工看电影、读书看报等文化建设纳入常住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