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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党组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15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阅读:78次
本报讯 (记者章红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党组日前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要求总局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所属各社会团体党组织,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发挥行业优势,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式抓好学习宣传阐释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真正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既管好自己又带好队伍。要坚持年初定责、年中督责、年末述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保持对人民的赤子之心。要围绕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加快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预防和惩治腐败,坚决做好巡视整改各项工作。
通知强调,要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宣传报道、创作生产、管理服务工作中,努力推出更多的优秀出版物、广播影视作品,增强全党全国人民的精神力量。要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促进融合、转型升级。要坚持党管媒体、党管意识形态不动摇,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当好党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忠诚卫士。要全心全意为基层群众办好事实事,继续实施重点惠民工程,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不断提升自身工作水平和服务大局能力。
通知指出,总局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贯穿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过程,纳入各类教育培训中。总局党组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模范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认真参加所在支部的学习研讨,做好表率。要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指导,帮助制订学习计划,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研讨。总局各级工会、共青团、妇工委等群众组织要发挥联系群众的优势,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讲话精神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年终述责的重要内容,通过听取汇报、专项调研、参加学习讨论、列席组织生活会等方式进行督查指导,努力把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持续引向深入,务求取得实效。
通知同时对继续保持和形成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强大声势作出了周密部署:
——要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坚持以中央三台为龙头,引导各级电台、电视台、报刊社等发挥各自特长,拿出重要版面、时段,精心策划重点选题,推出系列专题专栏,深入阐释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提出的重大论断和重要观点;宣传广大干部群众的热烈反响;反映各地区各部门学习贯彻讲话精神、解决实际问题的具体实践和工作成效,积极营造学习宣传贯彻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
——要把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贯穿到重大主题出版物和影视作品创作生产中,继续推进落实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出版物“五个一百部”规划,围绕“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时代主题,推出更多更好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中国精神、凝聚中国智慧的精品力作。
——要总结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音乐会等中央重要活动直播转播和宣传报道工作的成功经验,统筹新闻报道、出版产品、影视作品,统筹网上网下,统筹对内对外宣传,精心谋划,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式抓好宣传阐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