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期刊协会会长吴尚之 修改完善相关法律 规范图书价格行为

发布时间:2021.03.10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孙海悦      阅读:87次

本报讯 (记者孙海悦)近年来,图书电商在一定程度上为读者购书提供了方便、扩大了图书市场,同时也有不少图书电商大打图书价格战。为此,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期刊协会会长吴尚之在2021年全国两会上呼吁,规范图书销售价格行为。

吴尚之通过调研发现,2020年,图书电商的平均折扣为六折,并由按季促销变为按月促销,甚至每周都有促销。有的新书刚上市便推出远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有的图书实际折扣低于四折。部分图书电商利用不对称的谈判地位向出版单位施压,进一步加剧了图书价格乱象。

这些做法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对文化繁荣、出版业健康发展和消费者都造成了不利影响。吴尚之对此分析说,此举将竞争重点放在价格上而不是文化价值和知识价值上,影响了高质量出版的积极性和创新性;低于产品实际成本的价格销售,长久看将使出版单位的生产不可持续;网店的恶意价格战,对实体书店造成严重冲击;忽视图书内容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提升,最终将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吴尚之还分析了国际上的相关做法。欧洲的德国、法国,亚洲的日本、韩国,美洲的阿根廷、墨西哥等国家,都通过立法或定价协议等手段,实行图书定价销售制度,对违反规定随意打折行为进行约束。如德国《限制图书价格法》要求出版商对出售给读者的书籍设定最终销售价格,日本《禁止私人垄断及确保公平交易法》明确将图书转售价格维持行为排除在规制对象之外。

“图书在满足人民文化需求,促进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建设书香社会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不同于一般商品,图书内容具有文化属性。”吴尚之认为,图书的出版和销售既要考虑经济效益,更要考虑社会效益。图书是少数直接标注定价的文化商品,图书价格理应受到法律保护,不能简单地将其归于一般商品沿用所谓反垄断条款。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图书固定价格销售制度,但由于《反垄断法》尚未将规范图书价格行为列入豁免范围,政府和行业协会不能对图书销售折扣做出限定,致使对规范图书价格、遏制网络折扣战等行为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

为此,吴尚之建议: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司法部门在深入调研基础上,修改完善《反垄断法》,将规范图书价格行为相关内容纳入《反垄断法》第十五条,将规范图书价格行为列入《反垄断法》豁免范围,从法律上遏制图书价格战现象;鉴于法律修改的周期较长,在修改完善期间,建议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新闻出版部门出台相关措施,约束和规范图书销售价格行为,治理图书低折扣倾销、恶意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发挥媒体宣传和监督作用,对低价倾销、恶意竞争等扰乱图书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曝光,为维护出版发行业良好市场生态提供舆论监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