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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加强印刷复制质量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1 来源: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 阅读:110次
国新出发〔202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全国出版(版权)工作会议部署,树立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意识,以质量管理引领印刷复制业在新时代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现就加强印刷复制质量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出版业“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印刷业“十四五”时期发展专项规划》有关要求,加强印刷复制质量管理,促进质量变革创新,强信心稳增长、强质量促升级,推动形成质量意识成为自觉、质量变革成为追求、供给水平明显提升、竞争能力明显增强的新局面,更好筑牢印刷复制质量安全屏障,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向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将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质量管理具体工作中,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出版导向、价值取向。
——坚持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提供优质产品供给,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增强人民精神力量。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质量管理薄弱环节、突出问题、瓶颈制约,协同开展攻关,扩大有效供给。
——坚持系统观念。把质量管理融入印刷复制管理整体规划布局,系统谋划、整体推进。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印刷复制供给体系质量有效提升,质量品牌得到培育壮大,质量优势显著增强,质量安全得到保障。
——产品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出版产品印制批质量合格率达99%以上,重大主题出版产品杜绝因技术性差错导致政治性错误,按需印刷、创意设计、绿色包装、线上线下融合等新型印刷产品和服务更好满足个性化、低碳化、高品质消费需求。
——质量竞争能力持续增强。自觉树立质量意识,色彩管理、设计输出、检验检测等标准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有效提升,国家印刷示范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快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质量安全得到充分保障。印刷复制质量巡查抽检实现应检尽检,对重点主题出版产品和中小学教材的预警监测实现全覆盖,对容易误导消费者的包装印刷产品及时纠治,质量舆情得到稳妥处置,企业管理规范有序。
——质量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制定完善相关法规规章,及时发布相关标准,对印刷复制产品质量实现全过程、全链条监管。组织好评奖、认定等工作,建强质检专家队伍,持续提高质检机构专业化检测技术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组织开展“3·15”印刷复制质检活动
每年在3月15日前后启动专项质检活动,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确定重点任务,主要是对主题出版产品、热点领域出版产品,以及社会关注度高、问题比较突出的印刷复制产品进行抽检,并对相关单位进行巡查,针对巡查抽检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治。
(二)统筹协调、持续提升,组织开展中小学重点教材印制和环保质量检查
每年与“3·15”印刷复制质检活动一并组织开展中小学重点教材印制和环保质量检查,主要是对春秋两季国家统编“三科教材”进行抽检,对相关单位进行巡查,并指导做好印制排产计划,统筹安排优质产能,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印制任务。
(三)强化预警、防范风险,建立完善印刷复制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体系
结合巡查抽检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和风险隐患,分级分类进行评估,建立完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对重点主题出版产品和中小学教材的印制批质量问题、可能引起舆情的问题,由各地区第一时间稳妥处置并报告国家新闻出版署。对其他印制质量问题,由各地区指导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处置。对有关风险隐患,及时发布风险警示信息并做好整改。
(四)重点突破、协同创新,全面增强产业质量竞争能力
利用中国印刷业创新大会、展会论坛、评奖认定等平台,鼓励支持产业链围绕数字印刷、印刷智能制造、印刷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开展协同创新,解决质量管理的难点、痛点、堵点、卡点问题。鼓励支持国家印刷示范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设创新团队、发挥辐射作用,培育建设先进产业集群。鼓励支持先进质量标准研发应用,开展质量帮扶,引领产业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提高政治站位,健全工作机制,整合工作力量,精心谋划部署,把印刷复制质量管理作为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各地区要切实履行好统筹协调和质量监督管理职责,及时研判处置重大质量问题。
(二)落实重点任务
要依据本通知要求,研究制定具体工作安排,推动重点任务落实。要将印刷复制质量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大调研相结合,总结推广先进工作经验,巩固扩大工作成果。
(三)加强人才建设
要加强资源整合,充分发挥质检机构、标准化组织、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生力军作用,培育质量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要加强质量管理相关法规和标准的学习宣传贯彻,将其作为培训重点内容,不断提升全行业质量管理水平。
国家新闻出版署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