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年度核验工作启动

发布时间:2021.04.13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孙海悦      阅读:92次

本报讯 (记者孙海悦)国家新闻出版署日前下发通知,根据《音像制品管理条例》《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等规定,开展2021年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年度核验工作。5月31日前,年度属地审验情况及审核意见等书面材料须报国家新闻出版署。

此次年度核验范围为全国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包括独立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具备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出版许可的出版单位和连续型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将对各音像电子出版单位2019年和2020年出版业务、经营情况等进行核验,包括开展音像电子出版业务的条件和能力,主要审核是否有适应音像电子出版需要的组织机构和符合国家规定资格条件的领导班子、编辑出版专业队伍等;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主要审核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在编辑出版过程中是否严格落实“三审”制、重大选题备案制度等,始终坚持正确出版导向;出版经营状况,主要了解音像电子出版单位2019年、2020年出版和经营情况等。

通知要求,各音像电子出版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报送材料准确无误;各音像电子出版单位主管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对所属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年度核验工作加强指导、严格把关;各省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音像电子出版单位报送的材料,并进行汇总分析。通知还对核验程序作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