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实施2024年度出版智库高质量建设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2     来源:国家新闻出版署          阅读:1141次

 

国新出发〔202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各重点出版集团,有关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主管部门:

为深化出版行业智库建设,国家新闻出版署组织实施2024年度出版智库高质量建设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聚焦担负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对从事出版领域研究的优秀机构开展遴选培育,为加快文化强国、出版强国建设提供有效智力和人才支撑。该计划着眼打造一批机构实、成果好的专业化智库,推出一批能够服务管理决策、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研究成果,培养一批政治能力强、研究水平高的出版智库专业人才,持续推进出版业理论实践研究和成果转化应用。

二、工作安排

1. 关于遴选培育。遴选培育范围包括已入选机构和新申报机构两类。对已入选机构,重点从入选后的机构建设力度、工作开展情况、研究成果产出等方面进行评估,对建设进展缓慢、效果不佳的机构予以退出。对新申报机构,重点从其研究定位与出版重点工作的契合性、已有研究成果质量、机构人员实力、后续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考察。入选机构的培育建设工作,坚持有统筹、有特色,既自上而下安排重点研究任务,也鼓励开展自主研究,推动其在研究成果的质量、数量、成果转化率、社会影响力等方面进一步突破,着力提升出版智库建设水平。

2. 关于研讨交流。继续以“出版视点”研讨交流活动为平台,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邀请行业内外领军人才和知名专家,定期组织专题研讨、学术沙龙、经验交流、成果发布等各类活动。2024年度重点聚焦强化出版编辑队伍建设、出版优质选题规划策划、古籍整理出版、全民阅读成效提升、出版新技术应用探索等主题开展研讨,对嘉宾发言择优汇编,进一步激发行业深入思考,提升活动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3. 关于行业参考。针对出版业亟待破解的重点难点问题,由入选机构组织专门力量深入调研,撰写一批高质量调研报告、咨询报告,为行业管理和发展提供参考。相关智库机构密切关注国内外出版业发展情况,及时收集出版方面的动态信息,梳理产业新情况新态势,为做好出版工作提供更多一手资料信息。

三、具体要求

1. 申报要求。申报主体应为依法设立的从事出版研究工作的各类机构实体,包括出版专业研究机构、出版企业(含网络出版企业)内设研究部门、出版领域社会研究机构、高校相关院系等。申报主体应有一定数量的专职智库研究人员和专门办公场地,主要负责人原则上应为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申报主体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分管。申报主体或其所在单位须于2021年1月31日前完成机构设立,且申报时正常运营,同一主体可申报智库数量为1个。自成立以来,申报主体及其负责人、重要成员不存在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情况及其他违法违纪情况。

2. 材料提交。申报主体应提交《2024年度出版智库遴选培育申报书》(根据相应类型填写)、能够证明申报主体合法身份的证照复印件、申报主体负责人及成员基本情况、代表性研究成果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由申报主体主管主办部门和所在地省级出版管理部门汇总后,于2024年3月31日前通过机要渠道或邮政EMS寄送至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613室,邮政编码100052(封面注明“2024年度出版智库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格式)刻录光盘随纸质版一并报送或发送至电子邮箱cbzk2024@163.com。申报书电子版可在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下载。

四、工作组织

申报主体主管主办部门和所在地省级出版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出版智库高质量建设计划申报和实施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规划安排。要着眼推动出版智库高质量发展,严格对照本通知要求,对申报主体的材料规范性、数据真实性、资质条件、遵纪守法情况,以及发展定位、成果质量、人员专业能力、工作条件保障等,从严审核把关并进行考察评估。要加大对本地区本部门入选出版智库的培育支持、经费投入、宣传推广力度,进一步提升相关智库建设质量。

国家新闻出版署组织专家对申报主体进行综合评审,坚持动态调整、有进有出,成熟一批、推进一批。对入选机构,将按照整体统筹、科学布局、分类指导的思路进行重点培育,包括组织挂牌并择优给予一定资助,积极组织宣传展示、互动交流,委托承担重要课题、重点项目,择优协调在权威期刊发表或安排出版相关研究成果。

 

国家新闻出版署  

2024年1月30日  

 

 

2024年度出版智库遴选培育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