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3年向全国青少年推荐百种优秀图书并开展相关读书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29 来源: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阅读:75次
新出字2013【1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技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丰富我国未成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原新闻出版总署连续九年推荐百种优秀青少年图书活动基础上,继续做好2013年向全国青少年推荐百种优秀图书的工作。
2013年2月下旬,原新闻出版总署下发了《关于开展2013年向全国青少年推荐百种优秀图书活动的通知》。各地出版管理部门和出版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图书报送工作,共有372家出版单位向总局报送图书1509种。
2013年5月中旬,总局组织各方面专家对各出版单位报送的图书进行评审和质量检查,并经媒体公示,最终确定了2013年向全国青少年推荐的百种优秀图书(见附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新闻出版局和主管部门要积极向青少年宣传推荐百种优秀图书,做好百种优秀图书的重点宣传推广工作,把最优秀的图书推荐给广大青少年读者。要结合当地开展的读书节、读书月等全民阅读活动,向青少年推荐百种优秀图书,引领青少年健康阅读,培养青少年良好的阅读习惯,丰富青少年的精神文化生活。
二、各出版单位要继续做好面向青少年的主题出版工作,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出版一批符合青少年阅读兴趣和阅读特点,集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优秀原创图书。今年推荐的百种优秀图书在重印时,可以在封面上标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向全国青少年推荐百种优秀图书”字样。
三、各发行单位要做好百种优秀图书的发行工作。“六一”儿童节及暑假期间,中心城市新华书店要设立专柜、专架,集中展示展销2013年总局向全国青少年推荐的百种优秀图书。有条件的新华书店和书城可以展示展销2004年以来历年推荐的优秀图书。各地要做好百种优秀图书的宣传、供货和货源储备等工作,以优质的服务、优惠的价格向青少年提供更好的图书。
四、各省级新闻出版局和主管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积极组织出版发行单位开展“六一”儿童节和暑期青少年读书活动,在创新活动形式和提高活动质量方面下功夫,及时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有效扩大全民阅读活动在青少年中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附件:2013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向全国青少年推荐百种优秀图书目录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01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