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2年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工作启动

发布时间:2021.12.20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王勤 祝小霖      阅读:74次

本报讯 (记者王勤 祝小霖)中宣部印刷发行局12月16日印发《关于推荐2022年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指导各地做好2022年农家书屋出版物的选配、采购工作,中宣部印刷发行局决定启动《2022年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编制工作。目录由各省(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出版单位组织推荐,中宣部印刷发行局组织评审。

通知明确三个重点推荐方面,重点推荐一批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阐释和宣传普及、深刻阐释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赓续红色血脉传承红色基因的出版物。重点推荐一批提升农民生产技能、提高农业发展质量、促进乡村治理、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加强防灾自救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出版物。重点推荐一批培根铸魂、启智增慧,提高未成年人综合素质、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助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出版物。

通知要求,推荐图书应以2020年以来出版的新书为主,平均每家出版单位报送图书品种10种,5种需定向报送少儿类出版物。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推荐范围为2021年12月底前已出版且在市场上继续销售的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平均每家出版单位报送品种数量不超过5种。报刊则将在2021年报刊推荐目录的基础上作适当调整。

通知明确四点注意事项,一是出版单位应报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俱佳的精品力作,鼓励报送优秀畅销图书。二是凡推荐的出版物必须由本单位正式出版,并拥有出版权,能提供样书(样盘)。未正式出版的出版物不得推荐;有版权纠纷的出版物不得推荐。三是推荐出版物一旦入选《2022年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必须向采购方保质、按时、按量供货,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货。四是推荐出版物必须保证质量,杜绝“买卖书号”行为,为农家书屋提供的出版物不能在内容、编校、装帧、印制等方面降低质量标准,要与提供的样书(样盘)一致。

相关内容可在中国农家书屋网查询下载,中央在京出版单位及各地区、各部门须于12月24日前报送相关材料。申报材料一律采用邮寄方式进行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