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做好2022年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和丝路书香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09     来源:国家新闻出版署          阅读:94次

 

国新出发函〔202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有关出版单位:

2022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中国共产党将召开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做好出版走出去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以书为媒讲好新时代中国故事,讲好中国共产党的故事、中国人民的故事、中国领袖的故事、中国和平发展的故事,提升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深化中外文明交流互鉴,让世界读懂中国,展示真实、立体、全面的当代中国,国家新闻出版署继续组织实施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和丝路书香工程。现就做好2022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改进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和出版工作的重要论述,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外宣介阐释为首要政治任务,以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创新出版走出去的内容形式、话语叙事、方式方法,精心打造和广泛传播具有中国特色、凸显中国精神、蕴含中国智慧、宣介中国道路、体现中国价值、展示中国贡献的精品出版物,讲好中国故事、奏强中国声音,让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更加鲜亮,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外部舆论环境。

二、工作重点

1.深入对外宣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集中对外出版优质资源和力量,重点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学习读本、思想研究和用语解读类著作、案例选以及描写习近平总书记足迹的作品对外译介出版发行,精选世界一流海外出版机构,严谨有序推进翻译出版,增加翻译语种、提升出版质量、扩大国际影响,深入展现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政治智慧、战略定力、历史自觉和科学方法,充分彰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精神力量、实践力量,全方位生动展示习近平总书记的坚定信仰信念、真挚为民情怀、强烈历史担当。

2.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延续庆祝建党百年对外出版工作的好势头,精心策划打造一批感情充沛、功力深厚的讲好中国共产党故事的精品力作、传世之作,讲清楚中国共产党为人类谋进步、为世界谋大同的责任担当,讲清楚中国共产党百年来为人类进步事业作出的重大贡献、对世界历史进程产生的深刻影响,讲清楚中国共产党领导创造的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人类文明新形态的世界意义。

3.全面宣介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紧扣宣传解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重大意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核心要义,推动一批权威读物、理论读物翻译出版。站在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围绕揭示党百年奋斗蕴含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翻译出版一批吸引力、感召力强的分众化作品,对外阐释《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深刻阐述“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阐释中国共产党百年来建立的卓越功勋、积累的宝贵经验。立足伟大建党精神这一精神之源,推出一批对外解读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理论读物和通俗读物。

4.全面展现新时代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这“非凡十年”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译介出版一批展现中国经济活力、韧性和长期向好基本面的图书,大力唱响中国经济光明论、机遇论、贡献论。结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对外出版一批解读推动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的决策部署和生动实践的图书。着眼冲破西方价值围攻,译介出版一批阐释全过程人民民主,展现中国人民当家作主、共建共享的中国式民主实践的理论读物和通俗读物。推动一批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相关图书翻译出版。

5.展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新面貌。立足新时代中国伟大实践,翻译出版一批研究回答新时代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展示“理论中的中国、学术中的中国”的哲学社会科学著作。重点做好相关领域名家大师的经典著作和普及读本的对外翻译出版。

6.展现中华文化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深刻揭示中华民族的文化精神,推出一批彰显中华文化魅力、时代价值、世界意义的外文版图书。重点做好古籍经典版本、权威版本的译介推广。推动一批展示各地昂扬向上的红色文化、特色文化图书的对外翻译出版。

7.展现新时代精神气象。推出一批彰显中国审美旨趣、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反映全人类共同价值追求的多语种版现实题材文学精品力作,深刻反映时代之变、中国之进、人民之呼,展示中华历史之美、山河之美、文化之美,抒写中国人民奋斗之志、创造之力、发展之果。

8.推介中国科技创新成果。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推出一批反映中国科学研究最新成果、代表国家科技实力的外文版精品读物。

9.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童心圆”。贴近各国少年儿童阅读需求和接受习惯,推出一批反映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富有中国元素,具有童真童趣、启智增慧的少儿读物。立足进入落地国国民教育体系,推动中文和中华文化主干教材、辅助教材对外翻译出版。

三、工作要求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党管出版原则,自觉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对标对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及主管主办制度和属地管理责任,将党管出版原则落实到出版走出去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正确处理出版走出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履行出版社会责任,注重社会效果,严格内容审核,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2.强化优质内容建设。坚定文化自信,突出对外视角,坚持内容为王,加强对外出版选题、编校、装帧、印制、发行、宣介等全流程、各环节把控。挖掘储备有潜力的重点项目,精细打磨、精雕细琢、精益求精,打造无愧时代、影响世界的出版精品。与亚洲经典著作互译计划一体推进,推动中国经典著作面向亚洲各国翻译出版。

3.提升译介质量水平。整合国内外翻译资源,邀请国内翻译大家名家牵头主持重点项目,广泛吸纳中华图书特殊贡献奖获奖者等海外知名汉学家、作家、翻译家深度参与工程图书的译介工作,把握时度效,做到信达雅,丰富国外读者阅读体验。

4.规范工程高效实施。合理配置对外出版资源,统筹推动工程存量项目和增量项目有序开展。合理控制申报数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依法获得作品授权。严格落实相关出版法律法规,确保优质高效,精心打造文质兼美的外文版精品图书。

5.加强成果宣介推广。综合运用海内外各种资源力量,组织开展工程图书的对外宣介推广,采取灵活方式参加重要国家和地区国际书展,全面融入“中国书架”建设新格局,有统筹、有板块、有品牌地对外推介好项目、好图书。运用数字出版、网络出版等载体,不断提高对外宣介的亲和力和实效性。

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和丝路书香工程2022年项目申报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开始,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1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将在出版单位申报基础上组织集中评审,资助一批重点图书对外翻译出版。

附件:

1.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2022年项目申报办法

2.丝路书香工程2022年项目申报办法

国家新闻出版署

 2022年1月29日

 附件1:

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2022年项目申报办法

一、申报范围

1.申报项目必须实现向非华语地区版权输出或与非华语地区的出版单位出版发行,输出方式包括版权输出、合作出版。申报语种为中文、输出地为中国港澳台地区的不予受理。对与国际一流出版机构签署版权输出、合作出版协议书或合同的项目给予重点资助。同时,重点支持由海外汉学家、作家、翻译家、出版家翻译出版和写作中国的项目。

2.申报项目的出版物仅限于图书,不包括音像制品(随书配送的音像制品除外)、电子出版物、数字图书、连环画、漫画、摄影集、画册等。

3.申报单位包括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具有出版资质的图书出版单位、海外出版机构和海外版权代理机构(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杂志社、动漫公司、国内民营文化机构、个人申报不予受理。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为中文(含少数民族文字)版图书,有版权输出、合作出版的国外出版单位(已签订版权输出、合作出版协议书或合同),在三年内(自当年申报截止日起)完成该项目出版工作。申报单位务必根据本单位能力、资源等情况安排项目申报,避免盲目性。

2.已经取得申报作品的版权,版权归属不清晰或存在争议的不得申报。

3.已获得国家出版基金、丝路书香工程、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中国当代作品翻译工程等项目资助的同语种图书,不得再次申报。国内已经出版的外文版(含中外双语)图书不得申报。同一本书同一语种不得同时申报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和丝路书香工程。

4.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每个品种填写一份)、申请表、申请样书两套,与外方签订的版权输出或合作出版协议书(合同)复印件,申请汇总表及版权归属证明等。同时提交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本。

5.以品种为单位填写申请书,每个品种单独填写一份申请书。一个ISBN号视同一个品种,一个语种(含中外双语)视同一个品种。除单册单号按一个品种申报外,如丛(套)书只使用一个书号,按每丛(套)书为一个品种申报;如丛(套)书中每册书使用一个书号,按单册书为一个品种申报;如同一本书申报不同语种,按照一个语种一个品种申报;如同一语种申报不同输出地,按照一个品种申报。

6.申报材料要详尽、准确、清晰、完整。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超过申报时限的不予提交评审。

7.上述申报材料电子版可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和中国版本图书馆网站下载。

三、申报程序

1.各省(区、市)出版单位申报材料报送各地新闻出版局,由各地新闻出版局初审后,统一报送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办公室秘书处。

2.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际出版集团、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技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汇总本集团内出版单位申报材料并报送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办公室秘书处。

3.中央在京出版单位申报材料可直接报送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办公室秘书处。  

 

 

收件人: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办公室秘书处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先晓胡同10号西楼604室
邮编:100005
电话:010—58689969、58689892
联系人:宛若虹  
邮箱:cci_project@sina.com

 

 

 

  

附件2:

 

丝路书香工程2022年项目申报办法

 

 一、申报范围

1.申报项目必须实现向周边国家和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出版发行,输出方式包括版权输出、合作出版。申报语种为中文、输出地为中国港澳台地区的不予受理。对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知名出版机构签署版权输出、合作出版协议书或合同的项目给予重点资助。同时,重点支持由海外汉学家、作家、翻译家、出版家翻译出版和写作中国的项目。

2.申报项目的出版物仅限于图书,不包括音像制品(随书配送的音像制品除外)、电子出版物、数字图书、连环画、漫画、摄影集、画册等。

3.申报单位包括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具有出版资质的图书出版单位、重点民营文化机构和版权代理机构。杂志社、动漫公司、个人申报不予受理。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为中文(含少数民族文字)版图书,有版权输出、合作出版的国外出版单位(已签订版权输出、合作出版协议书或合同),在三年内(自当年申报截止日起)完成该项目出版工作。申报单位务必根据本单位能力、资源等情况安排项目申报,避免盲目性。

2.已经取得申报作品的版权,版权归属不清晰或存在争议的不得申报。

3.已获得国家出版基金、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中国当代作品翻译工程等项目资助的同语种图书,不得再次申报。国内已经出版的外文版(含中外双语)图书不得申报。同一本书同一语种不得同时申报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和丝路书香工程。

4.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每个品种填写一份)、申请表、申请样书两套,与外方签订的版权输出或合作出版协议书(合同)复印件,申请汇总表及版权归属证明等。同时提交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本。

5.以品种为单位填写申请书,每个品种单独填写一份申请书。一个ISBN号视同一个品种,一个语种(含中外双语)视同一个品种。除单册单号按一个品种申报外,如丛(套)书只使用一个书号,按每丛(套)书为一个品种申报;如丛(套)书中每册书使用一个书号,按单册书为一个品种申报;如同一本书申报不同语种,按照一个语种一个品种申报;如同一语种申报不同输出地,按照一个品种申报。

6.申报材料要详尽、准确、清晰、完整。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超过申报时限的不予提交评审。

7.上述申报材料电子版可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和中国出版网下载。

三、申报程序

1.各省(区、市)出版单位申报材料报送各地新闻出版局,由各地新闻出版局初审后,统一报送丝路书香工程办公室秘书处。

2.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际出版集团、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技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汇总本集团内出版单位申报材料并报送丝路书香工程办公室秘书处。

3.中央在京出版单位申报材料可直接报送丝路书香工程办公室秘书处。 

 

 

收件人:丝路书香工程办公室秘书处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三路居路97号304室
邮编:100073
电话:010—52257061
联系人:王雯
邮箱:siluf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