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图书“质量管理2021” 编校质量不合格图书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3.23     来源: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          阅读:85次

国家新闻出版署日前发布《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图书“质量管理2021” 编校质量不合格图书的通报》(国新出发函〔2022〕8号)。通报指出,2021年国家新闻出版署组织开展了图书“质量管理2021”专项工作,重点对2020年以来出版的少儿图书、教辅材料等进行编校质量检查。此次共组织抽查了100家出版单位的300种图书,经审核,认定其中62种图书差错率超过万分之一。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和《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国家新闻出版署将依法对相关出版单位进行处罚。具体通报如下: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图书“质量管理2021” 编校质量不合格图书的通报 

 国新出发函〔202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各重点出版集团,各出版单位:

2021年国家新闻出版署组织开展了图书“质量管理2021”专项工作,重点对2020年以来出版的少儿图书、教辅材料等进行编校质量检查。此次共组织抽查了100家出版单位的300种图书,经审核,认定其中62种图书差错率超过万分之一。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和《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国家新闻出版署将依法对相关出版单位进行处罚。相关出版单位要对差错率在万分之一以上万分之五以下的图书,自检查结果公布之日起30日内全部收回,改正重印后可以继续发行;对差错率在万分之五以上的图书,自检查结果公布之日起30日内全部收回。


附件:编校质量不合格图书名单


国家新闻出版署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