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有声读物精品出版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8 来源: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 阅读:102次
国新出发电〔202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各重点出版集团:
为引导有声读物高质量发展,推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有声精品,国家新闻出版署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全国有声读物精品出版工程,现就有关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 申报主体应为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具有出版资质、音像电子制作资质或网络出版服务资质的单位。
2. 申报项目应适合有声读物呈现方式,且已于2021年3月至2022年6月期间全部录制完成。
二、申报重点
申报项目应突出以下内容。
1. 着力培根铸魂,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飞跃,用足用好精编文献、权威读本、理论专著、大众读物,展示这一重要思想的真理力量、精神力量、实践力量,展现习近平总书记的政治智慧、人民情怀、历史担当。
2. 聚焦主题主线,展示新时代伟大成就。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呈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带领全党全国人民进行的伟大奋斗、伟大创造,聚焦定格新时代党和人民奋斗的全景图、特写图、动态图,生动讲述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乡村振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鲜活故事,表现新时代的火热场面、生动气象和精神风貌,宣传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发生的历史性变革,激励人们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3. 树立新风正气,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讴歌党、歌唱祖国、礼赞英雄,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创作,唱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时代主旋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弘扬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时代新风,引导人们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
4. 坚定文化自信,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从中华文化资源宝库中提炼素材、挖掘题材,表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淀的人文素养、审美趣味、情感追求。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当代表达,赋予其新的精神内涵和世界意义,展现中华文化魅力风采。
5. 促进启智增慧,传播科学文化知识。积极传播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方面知识,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航空航天、卫生健康、数字技术等领域的探索,展现我国各领域研究成果和实践创新成果。着眼提高青少年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普及文化知识、阐述科学道理,启迪少年儿童智慧,陶冶少年儿童情操。
三、申报材料
1. 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2022年全国有声读物精品出版工程项目申报表》2份,申报表可在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下载。
2. 光盘或U盘1份,内含《2022年全国有声读物精品出版工程项目申报表》Word文档、申报项目成品音频文件。
3.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出版许可证或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制作许可证复印件各2份。
4. 申报项目版权证明材料2份。
5. 申报单位近3年未违反新闻出版相关法规的声明2份。
四、申报要求
1. 申报项目应符合申报范围,围绕申报重点,导向正确,格调健康。涉及重大选题的,应符合《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申报项目应版权清晰,版权文件完整。
3. 申报项目录音者具备一级乙等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或具备同等普通话播讲能力,录音场所选用符合声学设计规范的录音棚,高、中、低频搭配得当,音色无失真,无噪声干扰、爆点,无断点,配乐、音效等要素平顺、适当。申报项目音频文件格式须为MP3或WAV,比特率不低于128kbps。申报项目应遵循出版规范,播讲差错率低于万分之一。
4. 各省(区、市)申报项目由省级新闻出版局统一报送。每家出版单位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5种。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申报材料寄送至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610室(邮编:100052,联系人:李杰、郭瑞宏,电话:010—83138251、83138421、15201424563、18301321575,传真:010—83138687,电子邮箱:cadpa1994@163.com)。中央在京单位、军队系统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可直接将申报材料寄送至以上地址。寄送申报材料请注明“2022年全国有声读物精品出版工程申报项目”。申报材料均不退还。
附件:2022年全国有声读物精品出版工程项目申报表
国家新闻出版署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