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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版协会践行《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自律公约》座谈会发言
发布时间:2015.09.22 阅读:88次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出版协会理事长 柳斌杰
今天我们出版界的资深专家、学者、同仁聚集在一起,共叙学习、贯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自律公约》的体会和认识,这是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总局纪检组董伊薇同志对制定《公约》的意义和目的做了介绍,人事司李宏葵同志对贯彻《公约》提出了要求。大家认真学习、研究了《公约》,在发言中阐述了各自单位和机构贯彻执行的办法和方案,并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版协会进一步吸收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抓好《公约》的贯彻落实工作。
在全党深入进行“三严三实”教育的新形势下,新闻出版广电系统的50家社团签署了这样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公约,这是适应形势,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提升行业素质的一个很好的契机。正如大家所讲的,《公约》是培育核心价值观,提升职业道德约束力,规范出版传媒行为,发展行业新风尚的一个重要举措。就我们的具体工作来说,《公约》对于在出版行业贯彻“三严三实”,推动行业建设,丰富版协的工作,都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推动力。版协和会员单位应当认真履行对《公约》的承诺,通过兑现承诺进一步提升出版行业的公信力,促进新闻出版传媒业的改革和发展,这是一件具有重要意义的事情。
我们的社会责任问题是千秋万代的事情,围绕我们行业特殊性的问题,大家讲得很透彻,也很深刻,我们应该是社会中引领风尚的模范。出版业和所有的文化行业都不同,它既要传承历史文明,又要记录当代的历史,要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真理,引领风尚,意义深远。我们是要教化整个社会的,和一般的显性文化、表演文化不是一个层次,要用更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来做好工作,所以我们贯彻《公约》更有重要意义。我就贯彻《公约》说几点意见:
一、制定细则,要落实在行业上
要按照总局党组的要求制定细则并落实到行业上。出版传媒行业门类很多,各个环节上也不完全一样,都有自己的特点,不良作风发生的形式、常见病也不一样,比如广播电视、报纸也不完全一样,所以我们还要进一步根据具体行业的实际制定一些细则。包括今天很多同志提出的建议也还可以充实到里面去,使我们的承诺能够真正地在行业得到落实,我觉得这一点还是非常必要的。出版行业的诚信体系建设到今年已经是11年了,过去每年我们都召开诚信体系建设的工作会议,要提出任务,一直在抓诚信体系建设,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也还是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所以通过制定细则使得一些重要的环节能够在行业得到落实。
二、兑现承诺,要落实在行动上
签署了《公约》不等于落实了,这仅仅是个承诺,我们要进一步贯彻落实。通过提倡好的、反对差的,针对各个工作的环节,把它落实到我们实际工作中去。我们出版工作者的责任重大,首先在于要发现、选择文化内容,你是一个发现者、选择者,其次你是一个加工制造者,再其次你是市场推广者,提供给广大群众使用。这个行动环节中间,哪一个环节行为出了问题、诚信出了问题,都影响我们出版业的总体质量,所以我们要把承诺和行动对接好。过去我们也制定过很多的制度,也有很多的规则,也有很多的公约,不是今天才有的,以前多得很,每几年都制定过一次,但在落实到行动上不够好。比如说把关的“三审”制度,这是几十年来一直强调的,实际上过去发生的问题都是出现在“三审”制度不落实。比如买卖书号,出了问题了连出版社都搞不清楚怎么出的,这就是没有落实在行动上。所以,我们要把庄严的承诺变成为实际行动。
三、加强教育,要落实在价值观上
文化生产的本质特点是人的因素,这和工业产品不一样,工业产品你设计定型后上了生产线就出去了。我一直在强调,我们文化生产每一个环节上人的因素都是特别重要的,这个人必须在内化道德上有一个职业操守、职业意识,因为道德是内化于心,它靠人的自觉来执行。法律是借助于形,靠外力来强迫你执行,两者是完全不一样的。所以对职业道德的制约主要内化在人的素质上,通过加强培训,通过教育,在从业人员的价值观上要下功夫,因为他的价值观决定了他的文化价值观,他的文化价值观决定了他对出版物的选择。你们都在出版社当过领导,你发现的问题是文化价值判断问题,好多书出了问题,我们审读、谈话,他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为什么呢?他的价值判断,他就认为是这样的。我们还是要加强这方面的教育,在价值观上要下点功夫。通过这次兑现承诺,加强价值观教育,使人真正能在素质上有所提高。
四、规范行为,要落实在素质上
过去我们都有一些行为准则,按照这一次的承诺把这些内容充实进去,落实到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上,真正地把这些作为我们的行为准则纳入到对人的培养、教育、考核、评价体系中去,来矫正我们一些不正确的行为。如果没有这些作保障,就不一定能够成为具体的行为,所以这方面要加强。
五、加强监督,要落实在行业诚信建设上
诚信的方式就是公开、舆论监督,一些要求落实到行业的诚信建设上,在我们的诚信考评体系中要把这些要求加进去,加以监督实施。因为道德的养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天两天能够做到的,这个长期的养成过程主要就是靠自己的自身内力,也要有监督,也要别人提醒,也要有一定的惩戒方式,这个监督是必要的。所以版协将来可以建立一些违规名单、诚信记录这样一些制度,过去一直在搞诚信考核的体系,没完善起来,要记录下来,提醒大家在这方面重视,要加强监督。舆论也要加强这方面的监督,在贯彻《公约》过程中,要像现在贯彻八项规定一样,顶风违纪,继续坚持不改的,通过舆论加强监督,促进正面的力量,压制歪风邪气。
六、严格要求,要落实在管理上
要把《公约》的要求落实在我们出版行业的管理上,要把它体现在对企业的评价,对产品的评比,对个人的评选,作为衡量我们整个行业行为的价值考核标准。虽然是公约,大家要靠自觉来执行,但我们可以通过这些方式来强化它的贯彻执行,通过这些措施,把这次50家社团共同签署的《公约》落实到出版行业中来。当然出版行业承担的责任和重要意义在文化里来说都是不一样的,我们制定的要求也是不一样的,要以更高的标准、更加负责的态度来贯彻《公约》的精神。版协要很好地倾听、吸收大家的建议,使我们版协开展的行业自律更加充实丰富,这样将对推进行业建设高素质的队伍,推动行业的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大家要再进一步学习、贯彻《自律公约》,要以此为准则,提升我们行业的素质,这是个长期的任务,从现在做起,要把它做好,推动我们行业的发展。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人事司副司长 李宏葵
总局所属社团组织共签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自律公约》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建设发展的大事,对优化行业风气、推动协会自身建设、促进人才队伍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中国版协作为新闻出版方面社团组织的代表主动牵头发起《自律公约》,并且率先召开贯彻落实座谈会,充分体现了协会领导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执行总局党组决策布置的担当精神和扎实的作风,在全行业产生积极而新颖的影响。这次《自律公约》的起草和签署,斌杰署长高度重视、亲自指导,作为发起和牵头单位,中国版协前期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组织协调、调研论证工作,为推动《自律公约》出台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9月15日《自律公约》签署之后,得到了行业管理部门、新闻出版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广泛好评。刚才总局纪检组伊薇专员介绍了《自律公约》制定的意义和背景,14位会议代表结合各自领域、单位的情况,畅谈了对《自律公约》的认识,听了之后很受启发。下面我就贯彻落实《自律公约》交流三点想法。
一是深入贯彻《自律公约》,推进新闻出版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公约》言简意赅,内涵丰富,立足行风行貌,聚焦职业道德,切实从人的角度、道德的层面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健全丰富了新闻出版行业人员管理新的时代的内涵,我们要把贯彻《自律公约》的精神作为当前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将《自律公约》的基本要求体现在“十二五”人才规划之中,体现在行业教育培训之中,不断优化教育课程的设置,丰富马克思主义新闻出版观培训的内容,切实提高新闻出版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水平。
二是全面落实《自律公约》,丰富新闻出版人才队伍建设的内涵,《自律公约》经过充分的调研论证,针对行业实际,提出了十个“提倡”和十个“不为”,将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进行了细化,丰富了从业人员管理的内涵和要求。我们将结合当前从业人员的实际,切实把《自律公约》的精神体现在管理服务之中,在职业资格考试的入口关、职业资格管理的过程关、高级职称评审的晋升关、人才评选评比的荣誉关、工作业绩的考核关中,把《自律公约》要求作为重要的尺子、镜子,真正与职业要求、行业规定和党纪国法有效衔接,全面执行十“提倡”、十“不为”的基本要求,以优良的作风确保人才队伍的纯洁性。
三是模范遵守《自律公约》,共同传承新闻出版优良的行风。《自律公约》是我们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成果,体现了新形势下总局党组、行业社团、新闻出版单位和广大从业人员新的期待,各社团、新闻出版单位要发挥主体的作用,使《自律公约》成为全行业的行规、行纪,成为从业人员心中的戒尺,引导带领所属人员深刻认识《自律公约》的重要意义、精神实质,做《自律公约》的执行者,做到内心认同、行动落实、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继续弘扬新闻出版的优良传统,以好的作风、行风推进新闻出版繁荣发展。
中纪委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董伊薇作《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自律公约》条款解读
一 、《自律公约》的出台,对规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具有重要意义
(一)《自律公约》的出台非常必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文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目标要把履行社会责任中的引领表率作用发挥好。作为出版从业者,我们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又是核心价值观的传播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其中敬业和诚信是对我们出版人的基本要求,我们理应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追求,作为行业自律的基本遵循。
(二)《自律公约》的出台非常及时。当前,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思想多元,从业媒体日益多样,对从业者特别是年轻从业者的思想和专业训练不足。《自律公约》突出行业特点,立足行业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着眼于弘扬行业正气,从“提倡”和“不为”两个方面对职业道德进行规范,能及时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
(三)《自律公约》的出台很有针对性。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日益繁荣的同时,也遭遇着不正之风的困扰。比如,少数人宣扬不正确的是非观,否认中国共产党在抗战中的中流砥柱作用;有些作品消极负面思想严重,历史虚无主义、庸俗化、否定领袖作用等问题充斥其中;有些作品质量低下,粗俗庸俗、粗制滥造、选题平庸、抄袭剽窃他人作品。这些问题反映出少数从业人员在利益的诱惑下出现了价值观迷失,玷污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的行业形象,亟需强调行业自律。
二、《自律公约》的出台,对规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具有重要作用
(一)明要求。《自律公约》从十个方面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明确了要求,对从业人员的行为了进行约束,使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有所本、有所依。
(二)明责任。《自律公约》对违背公约的从业人员明确了责任追究,惩戒措施是行业惩戒而非法律纪律处分,使公约具有可操作性,便于行业追究。
(三)亮行规。《自律公约》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弘扬行业良好风尚等总要求放在导语位置作为统领,公约既有“提倡”,也有“不为”,规范了职业道德,亮出了行业规范,便于社会监督。
(四)利繁荣。《自律公约》着力规范从业人员个人言行,引导从业人员在职业道德上知行合一,发挥道德引领作用。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做到了,做好了,就能净化从业环境,明确前进方向,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和出版繁荣。
三、中国出版集团坚决拥护《自律公约》的出台,并将严格执行《自律公约》
(一)中国出版集团作为出版行业的国家队,承担着传播知识、传递信息、传承文明的重要文化使命,我们要做好表率,带头执行《自律公约》,用实际行动拥护总局、版协和相关行业组织的决定。
(二)我们要认真做好《自律公约》的学习宣讲,将《自律公约》的精神贯彻到下属各出版单位,落实到出版选题上,多出好书,多出精品,用好的作品践行出版文化责任。
(三)我们要加强对所属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利用学习会、报告会、研讨会、体会文章等多种形式,通过集团官网、集团报刊、内部论坛等多种渠道,将贯彻《自律公约》落实到每个从业人员的身上,规范从业人员言行。
(四)我们要将《自律公约》的有关精神体现在集团“十三五”规划中。当前,集团公司正在编制“十三五”规划,我们将立足出版工作实际,结合《自律公约》的出台,制定具体化、规则化和可操作化的有效措施,将《自律公约》落实到实处。
人民出版社总编辑、中国版协人民出版社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辛广伟
在总局的领导下,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和中国出版协会发起制定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自律公约》,意义重大而深远。这是整个行业迈向法治化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举措,也是整个行业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精神的重要一环。我们对公约的出台表示热烈欢迎与坚决拥护。
《自律公约》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是新时期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号召令。近年来,虽然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对行业不正之风的整治力度,但是有偿新闻、有害传播、虚假广告、虚假排行榜、低俗媚俗、粗制滥造等违背行业职业道德的现象依然时有发生,个别从业人员涉“黄赌毒”,严重损害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要改变这一现状,就必须政府、司法、行业等各方面各领域各司其职、共同出手,联合行动。《公约》的出台可谓非常必要,非常及时。也体现了我们行业及从业机构的应有担当。
《自律公约》简明精炼,指导性突出,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公约的适用范围涵盖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各领域及全体从业人员,无论事业、企业和社团从业人员,还是传统媒体、网络出版和网络视听等新媒体新领域都函在内。提出的“十个提倡”“十个不为”,涉及政治规矩、法律规定、职业操守、个人修养和社会公德等方面。既方便理解与记忆,又简明易行,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能够更好地规范从业人员相关行为。
《自律公约》树立了新时期行业自律的新规范,对行业队伍建设将产生深远影响。公约的核心是倡导职业道德自律,倡导从业人员修身律己,从某种意义上说体现了对中华文明核心要素的传承。中华民族自古就是一个高度重视克己修身的民族,一部《论语》半部论“修身”,《礼记·大学》中也讲到,“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由于工作性质的要求,新闻出版工作者本就应成为道德模范与民众的楷模。《自律公约》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整体道德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净化行业环境都是一个极大的促进。
出版行业承担着宣传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繁荣文化,纪录历史,传承文明的重要使命。人民出版社是党和国家最重要的政治出版机构,我们责无旁贷地要全力贯彻认真履行好公约。我们将把履行公约作为当下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人民出版社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履行公约工作。首先要全面抓好质量关,推出更多精品力作。要提高选题策划、三审工作的要求,千方百计出好书抓精品,坚决杜绝低俗、平庸、粗糙作品,确保出版质量,时刻为人民负责。其次在做好传达工作的同时,要将公约制度化,按照公约要求结合本社自身特点,制定相关细则,使公约精神融入到社内制度规章,以确保监督检查与长期执行。再次要将公约要求与本单位的文化建设特别是廉政文化建设相结合,通过座谈、研讨、演讲等形式,努力将公约精神内化到员工的行动上,真正将公约落到实处,打造一支风清气正、奋发有为的队伍。
中国版协人民出版社工作委员会将做好对全国各地方人民出版社的宣传部署工作。9月25日人民工委将在太原开会专门研究落实事宜。人民工委将制订相关措施,对模范执行公约的给予表扬,对违背公约的予以通报等处理措施。同时还将要求各地人民社都制订具体办法,力求各成员单位都严格遵守公约。我们要努力使全国各人民出版社成为加强道德建设,认真践行公约的示范者与主力军,为推进全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中华书局总经理、中国版协古籍出版工作委员会主任 徐俊
9月15日《自律公约》发布之后报章网络广泛传播,我们特别注意到新闻出版报的微信圈转发了这个公告,出版同仁的圈里热议也多,我们也在第一时间进行了学习和领会,我简单谈两点认识。
一是这个《自律公约》非常及时和必要,从法律层面来说是遵纪守法,从道德层面来说首先是公民道德规范,是作为一个公民必须遵守的基本的道德规范,包括社会层面的、行业职业层面的、家庭层面的,但是作为我们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所谓的媒体人、出版人,所从事的职业是文化生产、文化传播,自当有更高的文化品味,职业理想和道德追求。尤其是十八大以来,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四个全面”的进程中,倡导明确的、共同遵守的自律要求,有明确的“提倡”和“不为”,全行业都共同践行,非常必要。
二是,首先,我们所在的出版行业,看起来比新闻广播影视影响似乎没那么大,包括大家举的例子里面问题也没那么多,我们这个行业内没有那么多公众人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从行业的作用来说,尤其是出版业对社会、对全民文化素质的养成,要比影视、新闻来得更深更远。因此我觉得这个《自律公约》里面提到的与出版密切相关的方面,所倡导的重要内容,如开头的三项,实际上就是出版的导向要求,要求围绕大局、服务人民、传递正能量。人生有三观,出版也应该特别强调三观,尤其是出版的价值观。
其次,《自律公约》第四条,出版要起到为人民大众提供优秀的精神食粮这个基本要求,出版的作用不仅是满足,更要引导全民的有价值的阅读,不一味的迎合读者,尤其不能以低俗、粗俗、媚俗的创作来取悦大众,这点非常有针对性。
第三,《自律公约》明确了相关的公约内容纳入社团章程、纳入单位劳动合同、纳入合作方的业务合同,这些提法很新,并且有惩戒条款,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在机制上有比较有力的约束,使用公约的推行有依据、有路径、有可行性。
《自律公约》既体现了行业性的特点,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秩序的要求,另外对每一位从业者也是要求将《自律公约》内化为每一位从业者的自身要求,提高每一位职业者的职业素养、道德规范,这才是行业真正能够长期稳定发展的根本点。
这是两点认识。我们古工委也将要在太原开会,会议将召集古工委的会员单位领导组织传达,包括今天的会议精神,坚决拥护并严格执行《自律公约》的要求,安排古工委成员单位组织学习,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尤其是调整相关的章程和规章制度,做好出版工作。
中国教育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黄强
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和中国出版协会发起制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自律公约》,可谓正逢其时,非常必要、非常有意义,也为整个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做了一件好事、实事。
当前中国社会正处于快速转型期,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推进,利益格局不断调整,各种社会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凸显,由此社会思想文化也呈现出多元多样多变的趋势,各种思潮交流交融交锋。面对错综复杂的社会环境,面对思想文化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应遵循什么样的道德准则、追求什么样的道德情操、养成什么样的道德品质,无疑是我们当前应该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践行《自律公约》,对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具有重要意义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2013年12月,中办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们党立足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打铁先要自身硬,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作为传播和弘扬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阵地,从业人员自身必须养成这样的价值观。
一种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要把它融入生活、融入工作,让人们去接受它、遵守它。《自律公约》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提出“维护党的领导和国家利益”、“秉持真实客观公正原则”、“崇尚契约精神”、“树立良好职业形象”等要求,非常具体、非常详实,为从业者提供了基本遵循,指出真正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落在实处的具体途径。这对于我们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规范行业行为、引领行业良好风尚,必将发挥积极作用,真正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扎根。
二、践行《自律公约》,对于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推动媒介融合,促进出版传媒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什么是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它既是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准则,同时又体现了本职业对社会所担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
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应遵循什么样的职业道德?《自律公约》在第二条作了详细规定,一共十个方面,提倡什么,反对什么,一正一反,非常具体,这些都是对从业人员最基本的要求。职业道德的高低,决定着我们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在这个高度网络化和媒介融合的时代,传统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都受到来自各种新兴媒体的严峻挑战。我们既要与时俱进,研究各类新兴媒体的传播规律,充分利用好媒介融合给出版传媒行业带来的积极效应,也要弘扬优秀的出版传媒文化,坚持传统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中优秀的、积极的内容,并以此来约束新兴媒体,努力改变网络传播没规矩、无底线的状况,营造一个规范、有序、健康的出版传媒新环境。如果不同媒体、不同岗位的每个从业者都能够恪守职业道德、发扬专业主义精神、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抵御超级重商主义诱惑、积极维护行业形象,不仅会极大地推动出版传媒行业的健康发展,也会极大地带动整个社会道德水平的提升。
三、践行《自律公约》,对于我们做好教育出版,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出版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出版肩负着传承文明和知识、服务教育改革发展、推动社会繁荣进步的巨大责任。特别是教材建设,更是一项培基固本的“铸魂工程”,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关系到中华民族的长远发展。教育出版从业者只有坚持践行《自律公约》,先将自己打造成为“灵魂的工程师”,才能承担起这样的重任。
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长期以来就是教材出版的主力军和生力军,承担着立德树人、编书育人责任,培养了一支有着较高道德水准和职业素养的编写、编辑、出版和发行队伍。今后,我们将认真按照《自律公约》要求,更加严格地约束自己的出版编辑人员,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出版方针,深入研究教材建设规律和出版规律,积极探索教育出版的媒介融合之路,培育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真正让每个孩子都成长为有用之才,真正做到对社会负责、对读者负责、对自己负责。
人民教育出版社副总编、中国版协教育图书工作委员会主任 魏运华
职业道德是每个公民道德的具体体现和明确要求,各行各业形成各自的职业道德规范。出版从业人员职业道德与出版方面的法律、法规有所不同,法律是强制执行的,职业道德是从道德层面上对人的行为进行约束和谴责,对法律所不能达到的层面进行补充和延续。由于出版工作是为人民群众提供精神食粮的事业,担负着宣传、引导、传播文化的重要职责,所以,出版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不同于一般行业,应成为其他行业的典范。
《自律公约》是出版从业人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三严三实”要求的具体内容,是约束出版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准则,是出版从业人员在从事出版工作过程中应该自觉遵守的。
《自律公约》从党的领导、国家利益、客观公正、健康向上、出版质量、行业诚信、自主创新、职业形象等方面对出版从业人员提出了明确的行为要求,这些要求对于我们出版工作者来说其实并不陌生,只是很多时候未能形成道德自律和行为自觉,甚至为了追求经济效益而不管不顾、我行我素。
道德不同于法律,自律不同于他律。要落实好《自律公约》关键靠我们出版从业人员的良知、品位、素养和境界。在这里,我代表教育图书工作委员会郑重承诺,我们一定在教育出版界广泛宣传《自律公约》、自觉维护《自律公约》、严格遵守《自律公约》。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副总编辑 舒炜
我们完全赞同这项《自律公约》,这个公约对我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追求职业理想,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会起到有益的促进作用,有利于出版行业的职业道德和队伍建设。我们三联书店的同志都会积极的学习和践行《自律公约》。2015年是三联书店的“品牌文化年”,我们已经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强调导向意识,强调编辑责任,做了许多编辑培训工作,大力倡导三联的传统,维护三联的品牌,加强自律和自省。前几天我们还召开了范用先生逝世5周年的座谈会,媒体做了广泛的报道,影响很好。座谈会对年轻编辑触动很大,表示要继承前辈的优良传统,更加热爱图书编辑工作,加强对图书编辑工作的责任意识。今年11月5日是邹韬奋同志诞辰120周年,我们将开展一系列的活动,推动我们的责任意识、品牌意识,加强队伍的自身建设。
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的自律、自省应该落实到细处,体现到每一个具体的工作之中,能够真正地做到自律、自省和高水平、高质量。这就需要我们在业务工作中不断提高。
抵制恶劣影响、低劣质量、恶俗作品是我们出版从业人员的应尽之责,另一方面推动正能量,树立良好形象,积极、健康、大气、质量优良是我们应该追求的目标。同时在每一个具体的言行中严格要求自己、提升自己,则是我们对《自律公约》的最好落实。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原副总编、韬奋出版奖获奖者 马静
《自律公约》发布以后,我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思考,作为韬奋出版奖获奖者,该公约的出台很有必要,势在必行。《自律公约》明确提出了十个提倡和十个不为,体现了鲜明的政治导向及行业特色,它将成为我们全体从业人员职业行为的准则。作为一名出版行业的老编辑,我郑重承诺,坚决支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自律公约》,并以公约为戒尺,心存敬畏地身体力行。
《自律公约》的制定,是广大新闻出版工作者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三严三实”要求的具体行动,是加强新闻出版广电领域职业道德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铲除我们行业有关的一些不良现象的一件利器。
出版行业是神圣的,它代表着我们国家的文化导向,在国际上,也代表着中国文化的软实力。编辑这个职业,我认为是一个为人师表的职业,是传承和传播优秀文化、弘扬正能量的职业。但在商品市场大潮的冲击下,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个别从业人员迷失了方向,泯灭了良知,突破了道德底线,随之出现了一些出版乱象:有给钱就出的职称书、粗制滥造的书号书、有抄袭拼凑的跟风书、不编不审的“清水书”(即没有任何编辑含量的书),以及一些伪科学书等。还有一些网站格调非常低下,内容很脏,使人不敢直视。凡此种种,都严重贬损了我们行业的公信力,玷污了我们的职业形象。同时,也致使原创书严重萎缩,“十年磨一剑”的传世之作成为稀缺之物。因此,当前制定的《自律公约》,是非常及时的、必要的。
我们的出版前辈邹韬奋先生,之所以为万众楷模,垂范青史,是因为他有“穷且益坚”的铮铮风骨,有“不坠青云”的高远志向。他办刊的场所经常是破旧而简陋,为了节省几个钱的房租,竟要在酷暑烈日之下数次奔波去和房东讲价钱。他个人生活十分清贫,他说,他既有“大家族的重累”又有“小家庭的负担”,经常举债。然而,他绝不为金钱而丢失文化气节,以崇高的职业操守,一辈子为追求光明和进步出书办报。
作为韬奋出版奖的获得者,我们更要坚守韬奋先生的精神,严以修身、严以律己,自重自爱、自律自省。我们要以《自律公约》为利器,革除行业的毒瘤,追求健康向上的文化品位,坚持正能量的工作状态,讲奉献、讲拼搏,出书务求精品。抵制不良职业道德行为,要有守身如玉的精神。
最近,中央印发了关于文化企业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重要文件,明确提出坚决反对唯票房、唯收视率、唯发行量、唯点击率,就像是唱响了一曲大气磅礴的主旋律战歌,它将改变长期以来经济效益指标一手硬、社会效益指标一手软的现象,从此强调社会效益不再扭扭捏捏,而堂堂正正的成为新业态。中央的这个文件,为我们的行业《自律公约》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理论依据,为金钱至上的行为作了理论上的遏制。
我愿以《自律公约》为戒尺、为明镜,勤于自律、自省,恪守韬奋精神,为出版界的风清气正贡献力量!
中国出版协会科技出版工作委员会主任、韬奋出版奖获奖者 俸培宗
在中央国务院公布《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新的形势下,由中国版协和广电社会组织联合会制定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自律公约》也在近日签署、发布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自律公约》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1.有利于出版社在改革和转型升级进程中进一步坚持正确的出版导向,导向不能改,阵地不能丢。
2.有利于进一步在改革升级中突出主业,正确处理专业化和多元化发展的关系;坚持出版主业,突出出版主业,挺拔出版主业。
3.有利于进一步处理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社会价值和市场价值的辩证统一关系,正确处理好出版的意识形态属性和产业属性的关联关系,促进出版社做大做优做强。
4.有利于出版社进一步细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确保出版物的整体质量,坚持质量第一的出版产业生命线。
5.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发挥政府和行业协会对出版社的监管、监督、服务与自律的职能和作用,《自律公约》提供了对出版单位和个人相关的奖罚制度性依据,逐步形成有《约》可学,有《约》可依,违《约》必究的机制。
中国版协科技委将利用自己的网站等形式在科技类出版社中大力宣传《自律公约》,学习《自律公约》,表扬学习、宣传、执行、落实《自律公约》做得好的出版社集体和出版工作者。
中国版协编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韬奋出版奖获奖者 张增顺
9月15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主管的50家社团组织在京签署、发布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自律公约》。我作为一个曾多次参与讨论修改征求意见稿的经历者和从业者,出席中国出版协会召开的践行《自律公约》座谈会,非常高兴。学习《自律公约》内容,领会《自律公约》精神,很有意义。可以肯定地说,制定发布《自律公约》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三严三实”要求的一次具体行动,是当下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在这里我谈三点感受。
一、所谓“公约”,就是大家共同遵守的章程
具体到这次出台的《自律公约》,就是我们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从业人员大家应该共同遵守的章程,行业内企事业单位和社团从业人员,无一例外,不是你要求我或者我要求你,而是共同以《自律公约》为行业从业准则。
二、所谓“自律”,就是要自我约束,以身作则,从我做起
我从事出版工作已经整整40年了。3年前,我从高教社总编辑的岗位上退休后,一直在中国版协编校工作委员会做事,作为出版行业的一个老同志,我非常赞同《自律公约》的内容。眼下,围绕《自律公约》我们要做两项工作:一是广泛宣传,组织编校委全体成员认真学习、领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我们将把《自律公约》纳入到编校人员培训内容中,还要定期自查;二是以身作则,从我做起,要自重、自省、自悟、自警、自励,注重修身养德,洁身自好。
三、《自律公约》的内容是职业道德,要坚持职业操守,强化职业道德
具体到出版行业,就是要在工作中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追求职业理想,倡导弘扬行业良好风尚。多出好书、不出坏书,加强责任意识,自觉传播正能量,为人民提供更多更好有筋骨、有道德的精品力作。
总之,出台《自律公约》并不难,难的是在实际工作中自觉践行《自律公约》要求,守住我们新闻出版从业人员的底线。所以,我们每个人不仅要在专业领域追求卓越,更要在思想道德修养上做行为示范,作为一名韬奋出版奖获奖者,我一定不辱韬奋出版奖光荣称号,不污损神圣的出版事业,矢志追求为人民服务的崇高精神,做《自律公约》的自觉践行者。
中国出版协会民营工作委员会秘书长 王子荣
自9月15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自律公约》在京发布后,中国版协民营工委第一时间向广大民营书业进行了传播。作为民营书业的代表,我们认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自律公约》的出台非常及时,对行业的健康发展是件大好事,尤其是对民营书业的诚信、自律、创新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自律公约》制定的十条非常好,对行业从业人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更高的标准,尤其是“追求健康向上的文化品位;确保制作服务质量;积极自主创新”等内容,都应成为民营书业每一位从业者的核心价值观。我们认为《自律公约》不是约束,是对企业的保护和服务,作为民营工作委员会,有责任和义务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我代表中国版协民营工委郑重承诺:民营书业在自律行列里将积极响应号召,共同承诺企业自律、认真贯彻落实、将公约内容践行到民营企业的经营实践当中。推动民营书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价值优先、两个效益相统一的经营理念。中国版协民营工委将不断组织民营书业从业人员认真学习、践行《自律公约》。
线装书局总编辑 曾凡华
一、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现状
目前从业人员良莠不齐,自律性不强,尤其为老百姓所垢病的是一些不良记者借机向相关企业或机构索要钱财,而出现在出版业的现象则是有的编辑打着出版社的名誉约稿、要钱,或索要书画等。
二、《自律公约》制定的必要性
《自律公约》虽然是签约社团性质的公约,但它能在社会上本行业的引导起正面作用,也明确提出了本行业从业者所以遵守的法律法规底线及相应的处罚措施,且建议将此相关内容纳入与从业者的劳动合同里,能最大限度地约束从业者。
三、结合出版社自身
作为版协下属的出版社,我们一直以来都很好地坚持了国家关于出版方面的相关要求,做到传递正能量,出版内容上追求健康向上的文化,制作上力求精良;对出版物在内容上保证符合出版范围要求,同时严格把关内容,杜绝抄袭他人成果的做法;内容重大的选题坚持先备案,通过后再出版;在出版社内部的会议上,也一直强调,再加上我们严格要求出版人员不许向作者、合作单位,包括印刷厂、录入公司、设计公司等,索要回扣,并规定一经发现立即解聘。这些年,书局没有发生一起这类行为。同时,也不向上级管理部门搞“钱、物”攻关、行贿。
版协作为行业协会,出面主持本行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自律公约的制定,具有权威性,且正当其时。总而言之,线装书局非常支持本公约的制定和发布。
《中国出版年鉴》杂志社社长 郝文勉
在全行业编制“十三五”宏伟规划的过程中,中国广电联合会和中国出版协会适时组织号召全行业共同制定签署的这部《职业道德自律公约》,具有现实的启示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真切代表了全行业千呼万唤的渴求心愿,顺应出版时代的滚滚潮流。作为出版行业的一分子,在为这部公约高呼叫好的同时,更多是在思考怎么掷地有声地行动落实。我的体会就一句话:出版人只能用经典生产诠解《职业道德自律公约》!
一、经典的第一要义是“内容”
一部出版史也昭示这个规律:不论出版形式怎么千变万化,从甲骨、钟鼎、简帛、石刻、雕版、活字印刷至数字出版,变化了几千年,而唯一不变的就是“内容”。《论语》历经多少代,无论做到什么材质上还是《论语》,形式并改变不了其内容。优秀的内容倒是随着先进的出版形式扩大传播,深入人心。因此,出版人的职业就是在为国家人民来加工生产文化,其实质就是代表国家人民来评判选择文化内容,这个权力是神圣的,这个分量是够重的。
但是,我们在市场经济实际运行中,有时忽视了肩上的责任,把关不严,把一些劣质的文化产品也生产出来。一本劣质的不健康的出版物浪费了纸张油墨,人力物力,也给人的思想带来混乱。公约说:“确保制作服务质量,不提供粗制滥造的出版物。”也就是让我们端正思想,认清责任,做好书,做经典。不能光喊口号,要把公约条文化成工作的实际行动,要把经典生产作为标准。现在有一些认为出不来好书是社会的浮躁等问题因素造成的,埋怨别人,就是不从自己身上查原因。中国的出版全部国有制,出版物的关口全在出版机构,把不好这个关怎么能怨别人呢?我们现在这部公约就是要求从自身做起,不讲宣言如何漂亮,拿出经典好书来才算是落实了公约。经典是从思想内容上衡量的,不在于部头的大小。是让人能重复阅读而不厌烦的思想美果,甚至是指引人类思想不会熄灭的灯塔。
二、经典的第二要义是“文化”
现在可以说把文化理解俗了,什么都要挂上文化二字,这对我们出版人来说也容易偏解误解。因此在执行公约、生产经典时,要理解文化本义。甲骨文就有“文”“化”二字。 “文”是人胸上刻划纹饰之形,表示值得记忆的符号。“化”是二人一正一反相倒背之形,表示发生根本性的转化。“文化”本义即体现创造了人类值得记忆的象征性符号并把其转化为现实,不是一般的絮叨和重复抄袭之作。文化的发展进步也在于不断地创造符号,不断地转化,不停留在一个水平上。这部公约实际是在规定强调出版人的职责,关注那些创新性的作品,代表性的符号,颠覆不破的真理,为总结发现弘扬中华民族以及促进人类进步的文化而不懈努力。在《自律公约》的感召下,出版人从自身做起,通过出版对我们的文化进行全面整合创新,生产出伟大的文化巨品,不负时代对我们的重望。
三、经典的第三要义是“符号”
出版人落实公约做经典就是做出版符号。符号是我们行业的标志。作为创刊35周年的《中国出版年鉴》,深感为出版行业服务的重任。2015年4月,《中国出版年鉴》杂志社申报的“中国出版符号数据库”,经总局批准列入国家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2015年度入库项目。该项目是把出版业改革开放以来好的、优秀的、先进的资料收集整理集中做成数据库,是整个新闻出版业的光辉形象和标示。将为中国新闻出版广电事业发展树立一个历史标记。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创作生产出无愧于我们这个伟大民族、伟大时代的优秀作品”,党的十八大报告中也明确提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把创造生产精品力作作为中心工作来抓,出版业的根本就应该是打造精品力作,做符号性的有积极影响的作品。落实公约根本目的也就是实现党和人民对文化经典出版的需要。
《半月选读》杂志社社长 监思思
《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自律公约》明确提出“十提倡”、“十不为”,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追求职业理想、弘扬行业良好风尚为统领,是新形势下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道德规范的加强版、升级版。
《半月选读》杂志社为确保《自律公约》具有实际约束力特郑重承诺:
一、维护党的领导和国家利益,不发表或传播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二、秉持真实客观公正原则,不转载虚假新闻和虚假报道;
三、传递中国五千年传统文化正能量,让真、善、美,仁、义、礼、智、信回归社会,不在网络及其他媒介上制作或传播有害信息;
四、追求健康向上的文化品位,打造高雅的期刊格调,不使用低俗粗俗媚俗的语言、文字和图像;
五、确保期刊制作服务质量,不提供粗制滥造的出版物;
六、对社会公众负责,对读者负责,不承载、传播虚假广告;
七、崇尚诚信精神,不做出影响行业、影响期刊、影响杂志社诚信、荣誉、秩序的违规行为;
八、积极自主创新,不抄袭剽窃他人创意及成果;尊重知识产权,维护著作权;
九、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提高从业道德,开展健康、和谐的媒介平台,不贬损他人名誉及作品;
十、树立良好职业形象,不涉“黄赌毒”和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实施进行监督。
《精品阅读》杂志社社长刘炜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