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贯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自律公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24      阅读:75次

中国版协各会员单位、分支机构、直属单位: 

 在全党全国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新形势下,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主管的50家社团于2015年9月15日联合签署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自律公约》,向行业和社会郑重承诺,认真执行《自律公约》,加强行业自律,坚守职业道德,严以修身,严以律己,诚实守信,繁荣出版,服务人民。《自律公约》集中了行业的集体智慧,内容反映行业实际,体现行业发展规律的要求,明确了从业人员应执行的纪律,应遵守的规矩,简明易行,便于共同遵守和互相监督检查,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和可操作性。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好《自律公约》,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出版工作者肩负着传播知识、传递信息、传承文明的重要文化使命,在深入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中承担着重要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好《自律公约》,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履行出版的文化使命。请各单位把学习、贯彻好《自律公约》作为队伍建设和诚信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把《自律公约》落实在行动上,纳入对从业人员的培养、教育、考核评价体系中,务求取得实效。

 二、请各单位组织所属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自律公约》精神实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出版工作中自觉践行《自律公约》,坚持正确导向,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教育员工遵纪守法,规范行为,坚持操守,正己化人,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反对一切不守纪律、不讲诚信,急功近利,扰乱正常出版秩序的不良行为,自觉维护出版行业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三、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自律公约》实施细则,把履行《自律公约》与评优评先、岗位等级、职务职称评聘等结合起来,制定有效的奖惩措施,建立职工诚信档案,提升职业道德约束力,强化《自律公约》的执行力,引领行业新风尚。

 请各单位将贯彻落实《自律公约》过程中涌现的好人好事、先进事例,以及意见和建议等重要情况及时报到中国出版协会。

 

 

                 中国出版协会
                2015年9月24日

 
抄报: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总局办公厅、出版司、人事司
抄送:各省(区、市)出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