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华优秀出版物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8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阅读:119次

本报讯 (记者章红雨)根据中宣部文件批复精神,中国出版协会近日发出《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华优秀出版物奖的通知》。《通知》指出,中华优秀出版物奖设3个子项奖:图书奖,音像、电子出版物奖,全国优秀出版科研论文奖。其中,图书奖获奖数额100个,提名奖100个;音像、电子出版物奖获奖数额30个,提名奖80个;全国优秀出版科研论文奖获奖数额30个。

《通知》指出,由国家出版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图书出版单位,可报送正式出版、公开发行的图书参评第八届中华优秀出版物奖图书奖。由国家出版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可报送正式出版、公开发行的作品参评第八届中华优秀出版物奖音像、电子出版物奖。个人在公开发行的报纸、期刊上发表的出版科研论文,可参评第八届中华优秀出版物奖全国优秀出版科研论文奖。第八届中华优秀出版物奖参评作品的出版时间是2018年1月至2022年3月(以版本记录为准),参评论文以本时间段内正式发表时间为准。参评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

和往届一样,本届中华优秀出版物奖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评奖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国出版协会。中国出版协会分别成立3个子项奖的初评委员会和复评委员会,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科研论文3个子项奖进行初评和复评。在初评、复评的基础上,评审委员会对入围的作品进行终评,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出规定数额的获奖作品。获奖作品名单在《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获奖作品,报请评审委员会主任审批同意后为最终获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