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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寿山副署长在中国出版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1.05.06 阅读:83次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同志们:
在中国出版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之际,我代表新闻出版总署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地祝贺!
五年来,在协会理事会的领导下,全体会员积极发挥作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出版战线深入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新中国60年百名优秀出版人物和韬奋出版奖等评选活动,围绕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推动海峡两岸出版界交流,培养选拔优秀出版编辑青年人才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出版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此,我代表新闻出版总署向关心、支持协会建设的中央有关部门、业内出版单位及学术研究机构、专家学者和老领导老同志表示敬意!向中国出版协会以及全体会员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的感谢!
社会团体是我国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多年来,中国出版协会着眼国家和行业大局,积极服务总署中心工作,在行业改革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是国家“十二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国家《规划纲要》把“传承创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为国家战略进行了部署,总的要求是: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弘扬中华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充分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增强民族的凝聚力和创造力。“十二五”时期,在总署党组的领导下,全国新闻出版行业将继续深化改革、加快构建新闻出版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新闻出版产业,不断强化科技支撑,着力培育大型骨干企业,积极推动新兴传媒产业发展,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在实现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目标过程中,积极发挥新闻出版产业的主力军作用。
当前,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历经八年已经取得突破性进展,出版单位的转企改制工作基本完成。根据中央关于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我们面临的改革任务依然艰巨而繁重,今年改革的重点是推进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同时要对已经转企的出版单位继续推动其内部人事、分配等制度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最终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主要特征的现代企业制度。希望大会选举产生的新一届领导机构,带领全体会员继承和发扬协会多年来形成的好传统、好做法,同时依据新形势、新情况和新任务不断开拓创新,在推动出版行业改革发展的进程中发挥作用,争取更大的成绩。这里,我希望协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一是牢牢把握办会宗旨,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中国出版协会是由全国出版行业有关机构、团体、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要按照国务院以及有关部门关于民间组织管理的政策法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依据办会宗旨发挥作用、提供服务。
二是切实履行业协会职责,进一步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协会作为总署主管的社会团体,要切实履行协会章程赋予的职责,发挥好总署联系业内外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为会员和整个出版业的发展提供信息服务和展示自我的平台。
三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为行业改革发展建言献策。协会集聚了一大批来自全国出版行业生产、经营一线的出版工作者,拥有丰富的业内资源。同时,了解和熟悉基层特别是出版机构以及相关单位、企业的实际情况。希望大家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梳理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及存在的问题,积极建言献策,为总署决策提供参考。
四是大力加强行业自律,不断促进行业秩序规范。出版行业是生产精神文化产品的行业,具有意识形态和经济双重属性,这也是我们区别于其他制造和服务行业的重要方面。强化文化自觉,加强业内自律,多出文化精品,应该成为我们行业上下不懈的追求。希望出版协会在推进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秩序、建设和谐行业方面多做贡献。
五是积极推动民间交流,为实施出版“走出去”贡献力量。“走出去”是出版行业发展战略之一。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经典中国等工程项目都取得了不小的成绩。近年来,总署已先后与俄罗斯、英国、亚美尼亚、阿盟、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罗马尼亚等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相关部门签署了双边出版合作协议。希望出版协会充分发挥社团组织的优势,积极推动出版界的国际民间交流,积极参与出版业“走出去”的相关活动和工作,为提高我国出版业的国际传播能力和文化影响力做出应有的贡献。
最后,预祝中国出版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取得圆满成功!